为增强党员荣誉感、归属感、使命感,汇聚党内磅礴力量,今年党中央将首次颁发“光荣在党50年”纪念章(以下简称纪念章)。根据省、市委通知要求,现就我校纪念章颁发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颁发范围
纪念章颁发给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50周年、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。对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有其他被认为不适合颁发情形的,不予颁发。
二、拟颁发对象
见附件(排名不分先后)
欢迎广大党员、群众进行监督,凡对向公示名单中的同志颁发纪念章有意见者,请于2021年5月21日—2021年5月26日内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。
联系电话:0313-4029112
邮箱:hbbfxyzzb@126.com
河北北方学院党委组织部
2021年5月21日